王贻青:中医药事业大发展的春天就要来了!
作者:记者:刘湛
2017/5/29 10:48:22
点击量:651

      央广网重庆5月25日消息(记者刘湛)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将颁布施行。这部法律对于重庆贻青中医院院长王贻青来说意义非凡:虽然她祖传的靶位定向体液治疗法,让成千上万的患者摆脱了病痛的折磨,但医院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患者欠费、投入不足、人才流失等问题,《中医药法》中都作出了回应。她兴奋地告诉记者:“中医药事业大发展的春天就要来了!”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医院从医三十年退休后,王贻青和丈夫在重庆歌乐山林园创办了贻青医院。在这家沙坪坝区批准成立的首家民营中医院三楼一底的大楼里,52个床位住得慢慢当当。这些患者往往由骨伤、软组织感染的急性期转入慢性期,对抗生素产生了耐药性。有这些顽疾的患者,很多大医院都不愿接收。


      记者在二楼一间病房见到了卧床治疗的四川万源市某中学的高材生小施(化名)。小施的父亲介绍:儿子初中升高中模拟成绩在全年级排第一名,去年7月患上了脑膜炎,辗转了三家医院后,在成都一所大医院治好了脑膜炎。但由于过度使用抗生素,造成神经损伤,下肢瘫痪,屁股大面积溃烂,重庆和成都的大医院都不愿接收。正当他准备放弃时,经过朋友推荐,他带儿子找到了重庆贻青医院。“他们用中药制剂治疗,没有副作用,我儿子的屁股已经长出新肉了。”小施的父亲兴奋地说。

    

      在另一间病房,76岁的罗阿姨说,十多年前自己宰鸡不小心把左手食指宰断,到好多家骨科医院都没治好,因为伤到了神经,手指痛得想跳楼。后来听朋友说王贻青医生有祖传秘方,就到歌乐山找她。没想到,王医生只用了三副中药,750元就彻底治好了,到现在也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上个月,罗阿姨得知在成都的女儿去新西南旅游摔裂了半月板,准备去骨科医院做手术,立即叫女儿到重庆贻青医院来治疗,现在罗阿姨的女儿已经可以下地走路了。“不打针,不输液,没有副作用,对身体的伤害小。加上王医生为人和善,收费不贵,我们相信她。”罗阿姨说。


      王贻青告诉记者,针对骨髓炎、骨结核、褥疮、组织溃烂、糖尿病足等多种肌骨感染性疾病,医院采取的是祖传的靶位区透皮与提引式双向功能治疗方法,这种中药外用,内病外治的方法,讲究的是利用皮肤的代谢、吸收、调节、排泄等多种复杂的生理功能,不伤害肌体和患部,彻底解决了细菌耐药和反复手术治疗的医学难题。


      贻青医院的治疗方法得到了当地主管部门的认可。重庆市沙坪坝区卫计委副主任陈华告诉记者,卫计委曾组织专家对贻青医院进行过评估,认为其中医特色突出,患者感染控制规范,祖传秘方对肌骨感染治疗效果明显,信誉度较高,多次被评为全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王贻青的专著《王氏体液骨疗 慢性肌骨感染靶位透皮论治600讲》,不久前也由重庆出版集团公开出版发行。


      尽管得到了患者和主管部门肯定,但医院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却一直存在。据王贻青介绍,医院建立以来,总共投入上千万元,这些钱全是东拼西凑借来的和滚动发展挣来的,国家几乎没有投入;由于患者大多是各大医院不愿接收的弱势群体,医院的药物也没纳入医保,治好病后欠费现象普遍;由于每天都要面对脓肿、溃烂的伤口,尽管收入比三甲医院还高,医生流失现象普遍,其中有个护士长连续呕吐了一个星期,无奈还是离开了。


      王贻青说,再过一个多月,中医药法就要实施了,有法律撑腰,我们遇到的困难是能够克服和解决的。比如,这部法律明确了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对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传承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应用等等。我相信,这部法律的实施,将成为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微信图片_20170529104501.png

(1)
来源:
新闻评论(0) 
暂无评论
提交
电话咨询
QQ客服